山东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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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数学与统计学院
发布时间:201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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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以及《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省高工委〔2006〕39号)文件精神,更好的实现我校学生人才培养目标,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总体要求

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新形势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现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内在需要,是和谐校园建设的基础工程。

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心理发展规律,贯彻立足教育、重在发展的方针,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普及教育与个别咨询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大学生认识健康心理对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方法和途径,帮助大学生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有效开发心理潜能,培养创新精神;解析心理现象,帮助大学生了解常见心理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及其表现,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心理问题;传授心理调适方法,帮助大学生消除心理困惑,增强克服困难、承受挫折的能力,珍爱生命、关心集体,悦纳自己、善待他人。

 

二、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扎实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学校广播、校园网及校刊、校报、橱窗、板报等媒体,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关注心理健康的兴趣,强化学生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识,通过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健康、高雅的氛围,陶冶学生高尚情操,促使其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主阵地的作用。建设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团体心理训练》、《人际关系心理学》等心理教育课程;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等相关课程教学对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的重要作用。结合实际,不断丰富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通过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行为训练等形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逐步建立起适合我校实际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模式。

重视开展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和咨询工作。积极拓展工作途径,通过个别咨询、团体咨询、心理行为训练、书信咨询、热线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中面临的心理压力和困扰,有针对性地向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要有重点地做好新生、毕业生、家庭贫困学生,特别是学习困难学生、失恋学生、违纪学生、言行异常学生的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帮助他们化解心理压力、克服心理障碍。

进一步组织好具有学校特色的心理健康专题教育活动。通过每年5月份举办的“5/525心理健康宣传周”和10月份举办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开展形式多样、学生参与性强的系列活动,广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培养学生的互助和自助意识,提高心理承受能力。

继续做好心理普查和心理档案建设工作。积极创造条件,运用具有较高信度与效度、适合我国国情的心理评估工具,做好心理普查工作,为实现大学生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及时干预和跟踪服务提供参考;做好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档案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积极推进心理健康教育的网络化建设进程。充分发挥学校网络优势,建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网站,积极搭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网络服务平台,为学生获取有关信息、咨询指导和特殊援助提供快捷有效的服务。

建立和完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制定《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方案》,建立咨询教师值班制、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干预和避免因严重心理障碍而引发自伤或伤害他人事件的发生,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充分发挥学生组织和学生骨干的作用。重视对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等心理类社团组织的专业指导,并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加强班级心理卫生委员、社团、宿舍心理联络员等学生骨干的培训,充分发挥其桥梁与纽带作用,为大学生相互帮助,共同成长创造条件。

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研究工作。结合课堂教学和日常咨询服务,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为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不断提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三、大力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专业互补、相对稳定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数量按师生比1:3000的比例配备。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充分发挥学生工作人员特别是心理辅导员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培训机制。对从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专兼职教师纳入学校师资培训计划,加强培训,并参照国家有关部门心理咨询专业人员相关规定和要求,逐步使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和咨询人员达到持证上岗的要求。加大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兼职人员特别是心理辅导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工作研究和学术交流,不断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人员纳入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序列,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评聘相应的教师职称。兼职教师从事学生心理咨询工作按一小时折算1学时计算教学工作量。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员育人”意识。全校教职员工要根据学生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在教学、管理和服务中,有意识、有针对性地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要积极主动地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的氛围。

 

四、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整体规划学校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的总体安排并具体组织实施。各学院(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构建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机制。要以课堂教学、课外教育引导为主要渠道和基本环节,形成课内与课外、教育与引导、咨询与自助相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网络体系。

建立健全三级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机制。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院(部)心理辅导员、班级心理卫生委员(含社团、宿舍心理联络员)三级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机制,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掌握学生中出现的心理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防患于未然。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场所建设。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设立心理咨询室、心理测量室、情绪减压室、音乐放松治疗室和团体辅导室等场所,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有效地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要逐步建立学院(部)心理辅导室,开展心理咨询和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加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投入。要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必需的经费和条件保障,以保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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