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关于落实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
教学任务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于第16周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需落实的课程,请切换到“计划课程不落实任务”角色,然后进行申请。
二、学生的专业方向在“专业方向管理”中完成。
三、起止周、周学时在“教学执行计划”中完成。
期间若学院需要调整教学计划,也在“教学执行计划”中修改。时间安排请参见附件一。
四、课程的起止周、周学时问题:
1.工程训练实习安排请参照附件二。各学院必须按照此表安排,不能随意改动。
2.由于实践环节及其它原因,起止周、周学时由学生所在学院决定,并在教务系统中设定。
3.若因为实践环节间断的课程,必须保证总学时数与培养方案一致。
4.若课程归属学院在进行教学任务安排时对起止周、周学时等事项有异议,可直接与学生所在学院商定并修改。(部分特殊课程除外)。
五、拆合班:
1.教学任务安排时,课程名称(代码)相同,学时和教学大纲一致,则可以合班上课,但必须按照学校各类课程所要求的基础人数进行安排。
2.为充分利用教学资源,若某专业班数为奇数,则1、2班合为一个教学班,以此类推。
七、公共类课程课表由选课中心提前在教务系统内设定并进行安排,其它课程均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