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代码:0701
一、学科简介
本学科成立于1978年,2007年招收应用数学硕士研究生,2011年获批一级学科硕士点。现有专任教师51人,其中教授17人、博士48人,博导5人、硕导30余人;拥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中青年学术骨干2人、省杰青、省优青3人;特聘教授(非全职)4人;多人担任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理事、山东省数学会常务理事等学术职务。历经40余年发展,本学科逐步形成科学计算与反问题、优化理论与控制、代数与图论、微分方程与动力系统等研究方向,尤其在偏微分方程理论、计算与应用、代数编码与图论研究领域形成了团队优势。
近五年来,本学科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1项,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23项,其中山东省杰青项目1项,科研总经费1000余万元;在国内外重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获山东省自然科学二等奖、山东省高校科研成果二等奖各1项;获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山东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一等奖2项和二等奖1项。
本学科坚持立德树人,人才培养成效显著,80%以上的硕士毕业生从事数学基础教育工作或攻读博士学位,已为国家培养德国洪堡学者、省杰青等一大批数学人才。近五年毕业硕士研究生66人、联合培养博士2人,研究生获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4篇,发表核心及以上论文80余篇。
依托我校优势工科,本学科着力培养基础理论扎实、综合素质高、具备较强的数学应用、科学计算和数据分析等能力的数学与交叉科学领域的高层次人才。
二、培养目标
立足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要,面向数学及其应用领域科技前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高水平综合素质的数学领域的高层次创新专门技术人才。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以及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治学态度和工作作风。
2.具有扎实宽广的数学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所从事研究领域国内外研究的最新进展和动态;具备独立从事数学研究和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能熟练地应用外语阅读本学科领域的科技资料及文献;具有论文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语言能力;具有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的能力;具有较高的科学素养和健康的身心。
4.能够综合运用数学的理论与方法、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等,从事数学教学、科研以及技术开发、咨询预测等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也可以在本领域或相近学科领域进入更高层次的学习。
三、研究方向
数学(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设以下4个研究方向:
1.科学计算与反问题(交叉方向)
2.优化理论与控制
3.代数与图论
4.微分方程与动力系统
各研究方向简介详见附表1。
四、学习年限
学制3年,修业年限2-4年,科学研究和论文撰写时间不少于1年(从开题通过之日起计算)。在基本学制规定时间内,研究生应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和授予学位审查等各项工作。如因学术性的正当理由,研究生在基本学制结束前两个月向所在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学位论文进展报告和学位论文延期申请报告,并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审查通过,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可最多延长申请学位年限1年。
经导师同意,可申请提前毕业,但科学研究和论文撰写时间要求不变。休学时间不计入学习年限。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教学实行学分制,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研究生须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不少于34学分的学习任务,其中课程学分不少于28学分(必修课不少于19学分,选修课不少于9学分),必须选修不少于1门的全外语授课课程;其他培养环节不少于6学分。同等学历或跨专业攻读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应补修本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2门及导师指定的其它课程,考核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答辩。
课程设置详细情况见附表2。
六、培养方式与培养环节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鼓励实行以导师负责为主的指导小组(团队)制。导师负责制订研究生培养计划,并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心理健康和学术道德负有引导、示范和监督的责任。
1.开题报告
研究生应通过文献阅读、学术调研,确定论文选题和研究内容,经导师同意后于第四学期初提交开题报告。由本学科5人及以上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学生所做开题报告进行评审,提出评价和修改意见,不通过者可限期重做(时间间隔为3周),仍不通过者终止培养。开题通过后即获得1学分。
2.中期筛选考核
研究生课程学习结束后,以研究生培养方案为依据,由本学科以研究生导师为主,3-5名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在第五学期对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科研创新、实践能力及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其目的是总结评价研究生入学以来的学习及科研情况,及时发现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中期考核合格,可继续完成学位论文;考核不合格者,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研究生工作部审核,报校长办公会批准,终止学籍,做肄业处理。中期考核通过后即获得1学分。
3.实习实践
教学实践:为培养研究生的教学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应参加教学实践。教学实践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如本科课程教学、辅导工作或指导生产实习、课程设计及毕业设计等工作。教学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的工作量,结束后由导师写出考核评语,考核通过即获得1学分。
专业实践:为培养研究生的实践创新能力,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应参加专业实践。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应安排至少1个月的时间(一般可以利用寒、暑假)到生产、设计研究单位进行实践训练,也可以参加结合研究方向的科研工作或实验室等工作。完成专业实践环节且经考核通过后,即获得1学分。
4.创新创业
完成下列4项中的2项,即获得创新创业2学分:
①进行3个月出国学习或学术交流;
②参加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或做公开学术报告2次;
③参加全国性的科技竞赛、创意设计、创新创业竞赛等并获奖;
④参加6次以上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报告,并提交总结。
七、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是硕士研究生科学研究工作的全面总结,是描述其研究成果、反映其研究水平的重要学术文献,是申请和授予硕士学位的基本依据。学位论文撰写是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关键和核心,必须严格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山东理工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执行,本学科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应具有系统的、完整的研究思路和计划,应对科技进步和国民经济建设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学位论文应突出创新性、前沿性和科学性。
2.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
3.按照《山东理工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要求组织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学位论文预评审/预答辩和正式答辩等环节,论文答辩要做到严格要求、公正、公开。
八、毕业与学位要求
满足毕业要求,可获得毕业证书;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基础上,如满足学位授予标准,可授予理学硕士学位证书。
(一)毕业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学术道德,实事求是、勇于创新;
3.修读完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和其他培养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
4.完成论文答辩,成绩合格;
5.符合学校有关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学位要求
严格执行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办法》、《山东理工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创新性要求的规定》以及数学与统计学院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创新性要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