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数学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
发布人:刘洁  发布时间:2025-01-22   浏览次数:21

2025年数学学科博士研究生

招生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

为做好2025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山东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鲁理工大政发〔 2024 6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学科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和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以下称博士生)选拔工作。组长为单位行政负责人,成员包括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秘书等。主要职责为: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学科招收博士生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组织本学科命题、保密及考核录取工作,确定拟录取名单等

(二)成立专业考核小组和思政考核小组,成员均不少于5人。专业考核小组由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组成,思政考核小组(我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由研究生导师和有心理学相关专业背景教师组成。根据本方案及实施细则对考生进行全面综合考核。

二、招生方式和类别

(一)招生方式

博士生招生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

1.本科直博:指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该招生方式已于2024121日结束)。

2.硕博连读:指从校内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3.申请-考核:指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提交材料,各单位、导师在材料审核的基础上,对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进行考核录取的招生方式。

(二)招生类别

学校博士生招生类别为全日制博士生,本学术学位博士授权点原则上只招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录取后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未按规定时间调取人事档案的考生录取无效,不予报到注册学籍。

三、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办法确定。学术学位博士授权点原则上只招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

每位博士生导师则上每年最多可招录1名学术学位博士生和1名专业学位博士生,外聘导师只能指导1名在学博士生。

四、报名条件

符合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报名条件。

(二)外语水平须满足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425分或者合格及以上

(三)科研成果条件:

1.本科直博条件:

1)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意识。

3)具备较好的学术素养和研究基础,如有公开发表(录用)学术论文、参与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等可优先推荐。

2.硕博连读条件:

1)具有山东理工大学学籍的全日制非定向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2)按培养计划修完全部硕士生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必修课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科研能力强,取得重要标志性成果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学院教授委员会批准,可适当放宽。

3)具备较好的学术素养和研究基础,如有公开发表(录用)学术论文、参与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等可优先推荐。

4)经本人硕士研究生导师推荐和报考的博士生导师同意。

3.申请-考核”条件

具有扎实的科研基础和能力、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科研条件(5年内有效,自2019121日以后获得的证明材料均有效)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论文、著作、项目、奖励须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

1)在中国科协《数学领域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T级学术期刊或SCIEI期刊或北大核心期刊发表或正式录用学术论文1篇(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且申请者为第二作者,或论文按作者姓氏字母排序);

2)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须署名第一);

3)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须排名前三);

4)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须排名前三);

5)对于应届硕士毕业生,已经完成硕士学位论文,两位博士生导师推荐信须包含对硕士毕业论文较为详细的评价。

五、报名资格审核

(一)考生报名

1.符合申请条件的本科直博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2.硕博连读考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及被拟录取的本科直博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入“博士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提交完整的个人申请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的本科直博生拟录取无效。

3.网上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按学校要求提交完整的个人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经查不符合事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核

学院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者终止其申请程序。

2.报考导师评价

学院将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材料提交至报考导师,由报考导师对考生给出书面评价意见及导师评价(通过或者不通过)。

3.审核结果公布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拟定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公示,通知考生按时参加综合考核。

  1. 综合考核内容与要求

考核形式主要为面试,每位申请者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30 分钟,面试过程须全程录音录像,音视频资料保留备查。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英语、专业水平和科研素质。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考核,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的情况。由思政考核小组通过面试、审查考生材料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2.英语水平考核。考查学生英语听说沟通表达能力和专业英语水平。学生用英文自我介绍;随机挑选专业英文材料,现场朗读并翻译,然后专家提问。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100分。

3.专业水平考核。着重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宽度与广度以及对本学科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及其综合应用能力;随机抽取试题,现场回答,然后专家提问。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100分。

4.科研素质考核。主要采用面试方式,重点考查考生的科研实践表现和培养潜力。满分100分,其中科研实践表现占比60%培养潜力考核占比40%

1)科研实践表现指近5年标志性科研成果量化分值,此项分值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基础分,符合报名条件者获得基础分60分;第二部分为科研加分,以最高科研分值的考生40分,其余考生科研分归一化折算,基础分与科研加分之和则为考生的科研实践表现计算公式为:考生科研实践分数=60+考生科研成果/最高考生科研成果×40

用于计算分值的标志性科研成果只认定申请人为第一完成人或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申请人为第二完成人的论文、专利、标准类成果(学生共同一作只认定第一位);申请人为第一完成人的竞赛类成果;申请人以个人排名前3位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申请人以个人排名前3位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政府类科研奖励。申请人科研成果完成单位不作特殊要求。

标志性成果中论文发表在SCI一、二和三区刊物、或者中国科协《数学领域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中的T1T2T3期刊、或者CCF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目录ABC类上,每篇分别计300分、200分和100分,SCI四区、EI和北大核心期刊每篇计50分;标志性成果中除论文之外的成果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理工大学自然科学科研成果、项目、奖励等级认定与评价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的通知》(鲁理工大政发〔202254号)、《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学科竞赛优秀成果量化计算办法》(研究生函〔202212号)等文件进行评价认定。

2)培养潜力考核重点考核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研究志趣、开拓精神、学术视野、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申请人以PPT形式陈述内容主要包括个人简况,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或工作以来科研工作、创新点及学术成果,读博后拟从事研究领域的研究现状、研究计划、创新性等。陈述时间原则上每位考生不超过8分钟,专家提问,给出成绩。

(二)考核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最终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水平、英语水平和科研素质单项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工作

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一)综合考核总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总成绩=英语水平考核成绩*20%+专业水平考核成绩*20%+科研素质考核成绩*60%

(二)录取办法

1.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报考同一名导师上线考生数超过该导师招生计划数,其计划外上线考生可通过师生互选方式调剂至无合格生源的导师,调剂不成功则自动失去拟录取资格,该指标按照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3.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相同,按科研素质考核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三)录取程序

1.学科拟定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确定后公示3日,后报研究生工作部。

2.研究生工作部审核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当年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公示7日,后上报省级主管部门。

3.学校打印被录取考生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或在报到前未按规定调档者,视为自主放弃入学资格,不准予报到、注册学籍。

八、体检工作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考生体检须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文)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其录取无效。

  1. 监督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综合考核及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全面负责,组长负全责。

(二)实行回避制度

当年有近亲属参加博士生考核或存在可能影响考核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须主动提出回避,不得参加博士生招生工作。

(三)实行监督巡查制度

研究生工作部联合纪委机关选派专门人员组成巡查和督导小组对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数学学科成立以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院级检查组对本单位博士生考核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实行申诉复议制度

如考生对博士生招生录取过程和结果存在异议,可向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诉。

联系方式:0533-2783556

十、本方案由数学与统计学院教授委员会通过后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本方案由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