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定于第 18 周补办本专科在校学生学生证,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工作流程
1. 以学院为单位统计补办学生证(副证)学生名单,填写补办学生证统计表(见附件),经学院经办教师审核并签字盖章。
2. 教务处审核学院提供的补办学生证学生名单,制作学生证(副证)。
3. 教务处根据学生登记的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信息,办理火车优惠卡。
4. 各学院在规定时间领取已办理好的学生证(副证)。
二、办理时间
1 月 4 日(周四)上午 8: 30—下午 16: 30
三、注意事项
1. 补办学生证(副证),不需要上交照片。
2. 以学院为单位统计名单,收取费用。
3. 学生优惠卡写入乘车区间时,可为学校所在地至家庭所在地,或父母实际居住地,具体乘车区间由学生本人选定。跨省修改乘车区间需提供相应证明。
四、办理地点: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鸿远楼西侧三楼309)。
教务处
2018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