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数学与统计学院实验室三级联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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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数学与统计学院
发布时间: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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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院字〔2026〕3号


关于印发《数学与统计学院实验室三级联动

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


各系(部)、各科室:

《数学与统计学院实验室三级联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业经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6年5月18日











数学与统计学院实验室三级联动

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为保证实验室的正常有效运转和实验室安全,明确相关部门及实验室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做到权责统一,建立数学与统计学院实验室三级安全责任体系。

一、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郭奎霞

副组长:徐夫义

组  员:何华 李夫明 刘璐

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及学校实验室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方针、规划与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定期开展实验室的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二、各层级人员具体职责

(一)组长安全责任

1.全面负责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成立本单位安全工作小组。

2.搭建完整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分管领导与各级安全责任人。

3.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部署统筹各项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及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查隐患整改。

(二)副组长安全责任

1.具体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协调、督促实验室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学院安全规章制度与应急预案。

3.定期/不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推动隐患整改落地。

4.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参与科研实验项目安全评价审核。

5.及时发布、报送实验室安全相关通知与工作进展,配合开展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

(三)实验中心主任安全责任

统筹实验中心全部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1.组织制定、完善并落实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

2.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定期组织安全巡查、专项检查,推动隐患整改落实。

3.负责实验室安全设施的配置、维护与检查,负责实验室安全设施和器材的定期检验和督促更换,遇重大问题按层级上报并协助处理事故。

4.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出现事故及时处理和上报;负责实验室安全卫生督导,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5.负责入学新生的安全教育考试、培训和安全管理工作。

(四)学院实验中心副主任安全责任

1.预防为主,杜绝火灾隐患。了解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知识及消防知识。定期检查防火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负责实验室日常安全巡视,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理,及时关门断电。

3.负责实验室管理档案的准备、整理,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实验室卫生等。

4.负责做好实验仪器资产清查、入账、报修。

(五)实验任课教师安全责任

1.实验教师对上课期间的实验器材和实验过程进行管理,严格按实验规程操作,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要加强实验过程中电、设备、网络的监管,防止发生意外。

2.上实验课时,必须按规定指导学生操作,并告知学生实验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若没有告知,实验教师负全部责任,若已告知,由未遵守的学生负主要责任。

3.上实验课时,实验指导教师不得离岗,离岗后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实验指导教师负主要责任。

5.实验课若发生事故,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学院和学校。隐瞒不报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六)实验室上课学生安全责任

1.提高自我防范和保护能力,增强安全意识。

2.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仪器操作规定和安全制度及条例。

3.禁止在实验室打架斗殴、聚众起哄等干扰他人正常实验的违法违纪行为。

4.不准在实验室浏览违法网站或下载违法信息,若造成严重后果,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并依法进行追究。

5.学生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实验室安全教育课,并通过考核才能进入实验室。

6.在实验室内禁止私自拆装实验设备,不准私自接电源充电,若造成损坏,或对自己/他人造成危害的,当事人负主要责任。

7.实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安全事宜,实验教师已经告知,但学生没有按要求操作,造成自己和他人危害的,当事人负主要责任。

三、说明

未尽事宜,由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处理,若后续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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